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管辖,只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祖国内地有关法律条款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附件之中,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具有法律效力的附件,那么,内地有关禁止煽动叛乱、颠覆人民政府、分裂国家的法律规定就可以直接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附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