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东盟提供了两种国家间融合与一体化的模式,一种是“政治法制型”的模式,第二种是“政治协商型”的模式。他认为,这两种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的,比如在不干涉内政问题上,欧盟在这方面走得最远,欧洲法庭对成员国内部的人权问题具有审判权,而东盟在人权问题、内政问题上采取了非常尊重主权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