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的规定,宣誓是立法会议员正式就职、开始工作的必经法定程序,没有依法严格、庄严、完整完成宣誓的议员,法律上就没有正式就职。在普通法之下,宣誓更是非常庄严的事情,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否则不仅不能就任议员,甚至可能涉嫌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