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內地和香港合作发展,加快构建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此外,深圳在落实“十三五”规划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將发展为优秀的国家自主创新示範区,並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贸融合,以及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另一方面,在“十三五”规划的港澳专章中,中央政府明確支持香港建造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爭议解决中心。
香港在《基本法》的框架下,沿用国际商贸界熟悉的普通法制度,在国际仲裁方面也有一定的经验。当內地企业进行跨境商贸、投资活动时,香港可以协助企业处理相关的法律风险,解决跨境商业和投资的爭议。在这大环境下,深港两地在国际仲裁及其他爭议解决方面確实有很大的合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