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涵盖的双方主要合作範畴包括空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估、废物管理、污水管理、环境监测与研究、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培训与交流、重大跨境环境突发事故通报,以及环保產业合作。
自2008年开始,港澳两地在年度港澳环保合作会议督导下,在多个範畴进行交流。协议的签订將会进一步加强港澳两地的环境保护合作。
在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见证下,协议由香港政府环境局常任秘书长兼环保署署长唐智强与澳门政府环境保护局局长谭伟文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