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及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日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一间香港公司侵犯其商標,要求法庭颁禁制令,禁止被告公司继续在宣传、业务和商品中使用原告的已登记商標,或其他可能引起混淆的用字如“蚂蚁”、“蚂蚁金服”和“蚂蚁金融”等,並要求被告公司改名,及取消用现有公司名註册的商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