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江苏检验检疫局已对江苏太湖水產有限公司、吴江万倾太湖蟹养殖有限公司 2 家涉事企业,开展了 23 批次 47 个检测项目 335 项次的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符合香港的检验检疫要求。
针对港方公佈的检测结果,江苏检验检疫局立即採取了两项措施:一是立即暂停受理涉事两家养殖企业的出口报检。二是开展联合调查。江苏检验检疫局目前已与省海洋渔业局、太湖湖管会召开联席会议,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涉事的 2 家企业进行调查和溯源,对其產品和养殖水域开展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