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香港旺角暴亂中,兩名市民涉嫌在現場分別將垃圾桶拋出馬路和襲警,二人因而被控。九龍城裁判法院17日下午裁定,其中一名被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另一被告則一項襲警罪成,另一項襲警罪不成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到下月二日判刑,兩人即時拘禁。
控罪指,陳卓軒(27歲)在今年2月9 日,於彌敦道拋出一個垃圾桶到行車線上,意圖破壞社會安寧;而陳宇基(20歲)則被控在同日同地分別襲擊警長蔡國威及另一名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