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同胞旗帜鲜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正确处理涉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有关问题。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坚持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坚守“一国”原则底线,自觉维护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澳门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才能推动“一国两制”事业行得稳、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