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粮油食品店店主向顾客派发塑胶购物袋时,没有按《產品环保责任条例》规定向顾客收费,1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罚款5000元(港元,下同)。
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今次的个案是自去年4月1日全面实施塑胶购物袋收费以来,首宗以刑事诉讼提出检控的个案。
环保署执法人员曾於去年12月及今年2月巡查时发现,该店在出售货品时没有按法例要求向顾客收取胶袋收费,以及透过提供回赠以抵销胶袋收费,因此分別两次向该店主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环保署人员於今年7月再到该店巡查时,发现该店依然未有按法例向顾客收取胶袋收费,因此决定按《產品环保责任条例》向有关店主提出检控,以打击屡次违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