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香港投资者中属於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於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退还多缴税款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查实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应按已徵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深港通买卖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徵增值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深交所上市A股,按照內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內地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