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市民必定要把自己的病征和外游记录等清楚告诉医护人员,并强调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规定,如倘病人不如实将有关资料告知卫生主任,可被罚款5,000元或者监禁6个月,政府将研究赋予医管局人员有关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