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何超明案件涉及7000多万元(澳门元,下同),包括指使检察长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以机密为由,从特別专项拨款中提取560多万元,这些款项既没收据,也没有获得行政长官审批。
何超明还涉嫌指使检察长办公室司法辅助厅前厅长林伊娜,同样以机密为由租用皇朝区获多利中心多个办公室,名义上是教员休息室,实际上內里有卡拉OK和乒乓球檯等设施,以及摆放何超明私人珍藏品,何超明在这里接受按摩服务,多年来共花去7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