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详细列明七项措施的权力、程序和审批准则,确保相关人员在执行措施时,可有效达至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实施细则符合香港国安法总则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西方多国都有订立类似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