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中提到,政府近年来在科创产业方面投入1300亿,但我认为政府的支持不应只是在资金方面。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研发,形成专利后专利权如何归属?美国大多数都是给创新人员,最大限度调动他们积极性去发展,政府再从发展中取得税收等收入。香港过去在这一方面做得不够,未来还需要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