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早前发出宣誓须知,提醒议员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法定誓言;如果故意宣读内容不一致的誓言,或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将实时丧失议员资格。监誓人对不符合大陆全国人大相关解释及香港法律规定的宣誓,会确定为无效,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特区政府亦提醒宣誓人必须穿着商务服装,服饰应整齐得体,穿着不恰当的服饰,或展示政治化标志、口号或标语的衣物配饰或口罩,会被监誓人视为违反真诚及庄重宣誓的要求,拒绝有关人士进行宣誓,并不会重新安排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