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是香港当前的第一要务,也是香港社会面临的最大政治危机。在港人生命受到巨大威胁的当前,民意代表的监督功能与参政功能要切实发挥作用。香港以往的一些法律法规,包括一些带有行业保护性质的条例,在保护港人生命尽快脱离病新冠毒的致命威胁面前,都是可以通过紧急立法加以修正或摈除的。立法会不仅需要积极配合解决特区政府为抗疫提出的相关法例问题,也有责任督促特区政府作为抗疫的责任主体,争分夺秒、雷厉风行地落实抗疫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