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冠病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昨天宣布,自5日零时起,曾感染冠病未超过两个月的人士,须在相隔至少24小时连续三次冠病抗原或核酸检测阴性后至少14天,并符合其他冠病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要求,才可登上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用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