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並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於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
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提名表格须由不少於150名选举委员签署提名,每名选举委员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
合资格的候选人,將由近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於3月26日选举產生第五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人选,並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