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以来,在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治生态下,“一国两制”得以有序运行,应该说,法治起了基本的保障作用。然而,延用的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在回归后遭遇了一系列挑战,其中有普通法制度本身的缺陷问题,也有普通法与全国性法律的衔接问题,以及普通法与新宪制秩序的磨合等问题。
1997@一2023HK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