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官方关於楼市调控的《意见》提到,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申报备案价格高於2016年10月份所在区域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房地產开发企业应提交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评估报告,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情况,通过比价或组织论证等方式,指导企业合理申报价格並审核確定备案价格。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於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1年內不得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