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法院发出追捕令,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指名潜逃者,特区政府将终身追究其法律责任。 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包庇罪犯,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终身追捕罪犯,更不会放过任何潜逃者。
版權所有:香港經濟網路傳媒集團
1997@一2025